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0260001247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夏政办文件 |
关于实行县政府领导成员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夏政办〔2021〕26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县政府领导成员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形成团结协作、互相补台、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政府领导成员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内容
严格执行县政府领导成员AB岗工作制度,互为AB岗的县政府领导在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期间,相对应的另一方要主动接替分管和联系的工作(包括:公务接待、信访接待、参加会议、值班带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相关行政事务,确保领导外出时政府工作不受影响,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运行。
二、岗位设置
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综合考虑工作分工的关联性等因素,县政府领导AB岗设置如下:
王敢峰同志与孟凡领同志互为AB岗;
赵通同志与马海波同志互为AB岗;
崔咏春同志与欧阳健康同志互为AB岗;
孙国军同志与何永锋同志互为AB岗。
各位县领导所对应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按照以上AB岗设置互为AB岗,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互为AB岗的县政府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除被代行履职一方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事项之外,有权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务。属于工作业务的,由职能部门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属于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商被代行履职一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或提请县政府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县政府领导成员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将暂时不能履职原因及启动AB岗要求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在其不能履职期间,按照AB岗的要求呈送公文及呈报事项,外出期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互为AB岗的县政府领导成员中被代行履职的一方恢复履职时,应当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与另一方进行工作交接,同时通知县政府办公室恢复正常行政事务处理程序。
(四)互为AB岗的对应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或因公不能互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请示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后,协调在岗的其他县政府领导补岗。
(五)县政府领导外出期间,县政府办公室及分管、联系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代行履职的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有关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推进。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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