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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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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30001324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办文件

关于印发夏邑县地方病防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办〔2023〕37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邑县地方病防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夏邑县地方病防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20日

  夏邑县地方病防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保障健康夏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进一步巩固我县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健全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0〕22号)、《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病防控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疾控〔2018〕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根据《“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动员各级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切实做好地方病的“防”与“治”工作,为推进实现健康夏邑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确保重点地方病防治达到消除目标。

  (二)具体目标

  1.现症地方病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

  2.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病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环境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众防治意识有效提高,形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

  3.防控体系得到稳固加强,防治技术有新突破,科技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

  1.全面完成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的改水。在全面摸清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底数基础上,分析原因,加强顶层设计,综合考虑优质水源置换、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以及对现有供水工程强化水质净化处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水质达标率。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2.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巩固提升规划涉及的饮水型氟中毒病区饮水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人员和责任,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建立维修管护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做好技术保障和维修服务工作,强化供水工程管理与维护。对改水工程的运转情况、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3.继续在全县范围内落实无碘盐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保障无碘盐市场供应,完善食盐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盐业公司等单位

  (二)重症病人救治救助行动

  1.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管理。氟骨症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氟骨症确诊病人每年随访一次。

  2.开展重症病人综合帮扶。开展氟骨症病人残疾评定工作,将符合标准的病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将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病人或家庭,按规定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三)监测评价全覆盖行动

  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监测全覆盖。每年以村为单位开展饮水型氟中毒监测,以县为单位开展水源性高碘危害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儿童及成人病情、现症病人随访、可疑致病因素评估等。通过全国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关信息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年上报监测报告,根据监测报告中所反映问题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单位

  (四)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行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健康促进。发挥政府、防治机构、学校、医院等各自工作优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的健康教育内容,做好“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持续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使群众完成从提高认知到改变态度再到主动实践的转变,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方式,有效减少地方病发生。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等单位

  (五)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要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加强基层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为地方病防控机构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设备,提高技术手段,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完善地方病监测体系,强化防控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稳定防治队伍,多途径解决防治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防治工作任务的需求,加强地方病防治队伍建设,确保防治人员能力提升,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等单位

  (六)科技防病突破行动

  对氟、碘等地球化学性因素引发的人体健康危害进行全面评估。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盐业公司等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地方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夏邑县地方病防控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二)经费保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等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地方病防治经费,并强化落实资金分配与防治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三)督导评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附件:夏邑县地方病防控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3年10月20日

  附 件

  夏邑县地方病防控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王朝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桂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彭艳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 松(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

  常 涛(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子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闫贺节(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凤英(县水利局副局长)

  曹家振(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魏红梅(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骆启峰(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方福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吴 洋(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王 锋(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刁晓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王卫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学利(县盐业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刁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地方病防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有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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