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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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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124000120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文件

关于印发夏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2021〕96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1-202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6日


  夏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

  (2021-2025)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1〕22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商政教督办〔2021〕13号),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不断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发展目标

  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大力度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优化结构,强化特色,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全部达到评估标准,并顺利通过市、省评估和国家评估验收。

  三、规划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部署推进,夯实基础。制定并启动夏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确定创建规划和达标举措。聚焦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学创新,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评价,着力强化教学管理。

  (二)第二阶段(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集中攻坚,跨越发展,逐项对标。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基本完成资源配置中的7项指标。即落实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2.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完成政府保障程度中的15项指标。即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9年一贯制学校、12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城区和乡(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3.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质量评估中的9项指标。即落实全县初中3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4.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5.杜绝一票否决项。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行为;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行为。

  (三)第三阶段(2025年):攻坚克难,通过验收。

  1.组织专项督导。组织人员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攻坚克难,查漏补缺。

  2.总结发展成果。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呈现一校一品和县域优质均衡发展,

  3.迎接评估验收。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以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为重点,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问题,科学制定县域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机制。实施城区学校扩容工程,到2025年规划新建城区中小学校10所。改进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推行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

  2.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均衡配置各种教育资源,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对标对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县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扩容升级,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发丰富优质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网络信息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确保网络健康安全运行。

  4.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县域中小学一键报警装置、进出口道路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实现全覆盖;加强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疫情防控、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均衡教师资源配置

  认真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学历要求,力争高学历教师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把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2.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招教、特岗教师、归雁计划、全科教师培养等方式补足、调剂、减压、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特别是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缓解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3.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以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构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支)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校跟班学习和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教师优质资源共享和均衡配置。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对在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且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4.创新教师培训培养模式。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优化教师发展环境,为县域义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打下人才基础。

  (三)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全面提高义务办学质量

  1.加强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强德育基地建设,提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家校教育联系,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工作格局。

  2.提高办学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坚决纠正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有效解决择校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以“大课间”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新形式开设艺术教育课程;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校本课程,打造特色课程,改良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中小学生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3.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考核评估,每年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

  4.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做到一校一品。落实县域内各类文化、科技场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场馆育人作用。

  5.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继续办好特殊教育,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帮扶相关政策,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标。

  (四)压实政府各部门职责,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定期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在制定城镇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时,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教育、财政、编办、人社、住建、公安、残联、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组负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对创建工作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健全机制,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政府常务会、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会议,了解创建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

  3.加大教育投入,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规定。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五)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教育督导

  1.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实施年度评估考核。两办督查室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考评,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重视,进度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追究责任。

  2.定期做好评估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每五年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一次办学水平评估。督导评估要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补齐短板,加强动态监测,强化考核问责。

  附件:1.夏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

  附件1

  夏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昊(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敢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赵 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成 员:杜红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凤琴(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杨成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宿子建(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何宏娅(县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骆松枫(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 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保证(县民政局局长)

  杜光武(县司法局局长)

  王全涛(县财政局局长)

  彭 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尤宝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司伟亚(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郝桂芝(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经文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海涛(县审计局局长)

  孙宇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程亚涛(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张新雷(县税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骆松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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