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922000120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夏政文件 |
关于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夏政〔2021〕8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为切实增强市民“不忘国耻、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加强国防观念,检验我县防空警报技术性能,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人防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9·18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防明电〔2021〕4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在县城区组织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
二、鸣放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
三、鸣放内容、种类及时间
警报试鸣信号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四、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县生产、生活秩序不变,各项社会活动照常进行。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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