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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812000120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文件

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2021〕67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夏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我县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打击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损害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违法行为,恢复和绿化美化路肩,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要求,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好路域环境脏乱差问题,按标准恢复路肩到位,做好路肩绿化工程,提升我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和对外形象,进一步优化路域环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

  县、乡、村级农村公路及其两侧路肩绿化不达标及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

  三、整治标准

  (一)路面:开展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保持路面清洁、无坑槽,桥涵构造物完好,标志标线齐全、醒目、规范。

  (二)路肩:县乡道路肩宽度不低于2米,村道路肩不低于1.5米,做到平整、密实、无杂草、无堆积物,边线顺直。

  (三)绿化:补植绿化树,确保无绿化断档路段。

  (四)环境卫生:清除路域可视范围内垃圾堆、柴草堆、粪堆、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堆积物等。

  (五)建筑控制区:清理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四、责任分工

  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通过整治,确保全县公路保持路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标志标线和安保设施齐全完善,排水畅通,双侧路肩宽度达标,绿化美观,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一)县政府督查室及督导组: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公路用地范围内环境整治工作。县派包乡(镇)各督导组负责督导所包乡(镇)领导重视情况、落实情况、上人上机械情况、整治进度及质量等,并对县交通局包乡(镇)人员上报进度情况进行监督。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一调度,每周一排名。

  (二)县交通局:负责向县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县级道路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农村公路标志标线齐全规范;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的审批、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侵害路产路权、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负责配合县督导组实行领导分片包乡(镇)的方式进行督导。

  (三)县林业中心:按要求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严格管理公路两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联合各乡(镇)政府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店外占道经营,对于传统集会,选择合适地域进行迁移。

  (五)县环保局:协助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和扬尘治理工作。

  (六)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在公路控制区(县道两侧公路用地外缘不少于10米,乡道两侧不少于5米,村道两侧不少于3米)范围内架设的电缆线杆等设施,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依法拆除或迁移至控制区外。对埋设管线,不影响整体美观的保持现状。今后新增或维修管线,要先征求交通部门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要建立各司其职、责任到村的工作体制;负责本辖区内乡、村级道路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保持路面清洁、无坑槽,桥涵构造物完好;负责本辖区内公路路肩、边坡、边沟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乡村级公路路肩标准不达标路段的清障及复土方工作,清理公路沿线路肩杂草,清除路域可视范围内垃圾、柴草堆、粪堆及建筑材料堆积物,沿线绿化补植,清除沿路乱搭乱建、占路经营现象。

  五、工作步骤

  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绿化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要求,对辖区内公路沿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动员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组织、协调、督导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切实加强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路肩、边坡平整顺适,路面整洁,路域可视范围内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建筑材料堆积物、建筑控制区得到有效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观摩评比。各乡(镇)都要确立整治典型样板路段,以点带面,确保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集中验收,观摩评比。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关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跟踪报道,要开辟专栏,及时报道综合整治情况。各单位要通过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喷涂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综合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联动,协调推进。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导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所督导乡镇施工机械、上工人数、工作进展等情况。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监理、查看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时对综合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无明显成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机制,严格考核。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周考核、月观摩;每月对各乡(镇)工作情况集中观摩,奖优罚劣。

  附件:夏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夏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刘海鹰(县长)

  副 组 长:马海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杜红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巍华(县交通局局长)

  边照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长)

  孙宇峰(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洪一深(县林业中心主任)

  石银祥(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派驻县生态环境局工作组组长)

  丁超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周 文(国家电网夏邑供电公司总经理)

  潘俊杰(中国移动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司圣华(中国联通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蔡晓媛(中国电信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戚萧雨(桑堌乡党委书记)

  司长虹(业庙乡党委书记)

  杨 勇(马头镇党委书记)        

  韩新峰(罗庄镇党委书记)         

  马青松(城关镇镇长)     

  吴中原(曹集乡乡长) 

  赵什春(胡桥乡乡长) 

  杨晓辉(郭店镇镇长) 

  王文涛(会亭镇镇长) 

  杜龙斌(中峰乡乡长) 

  吴存良(济阳镇镇长) 

  常 伟(何营乡乡长) 

  吴卫兵(李集镇镇长) 

  姬志强(车站镇镇长) 

  彭晓峰(杨集镇镇长) 

  郭玉娟(王集乡乡长) 

  薛 旗(刘店集乡乡长)

  董美兰(骆集乡乡长) 

  孙明晓(孔庄乡乡长) 

  杨胜利(韩道口镇镇长) 

  魏 莉(火店镇镇长) 

  祝振志(北岭镇镇长) 

  刘 恒(太平镇镇长) 

  朱凤光(歧河乡乡长)

  程 蒙(郭庄农贸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祁巍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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