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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812000120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文件

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2021〕66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夏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养管运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公路范围内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模式。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指示和十九大精神,以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无盲区、整治无死角,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管养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监督为主,强化工作落实。各级路长要建立定期检查工作制度,督查交通部门、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认真履行建、管、养、运各项职责,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二)坚持党政领导,强化三级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责任,强化逐级检查机制,县、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三级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要将各级路长制责任范围进行公开公示,在各条线路的起点位置设置路长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联系电话、责任路段、工作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21条县道373公里、73条乡道622公里及1756公里村道全面实行“路长制”。

  (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以“全县域推进、点线面结合、县乡村联动”的思路,确保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县、乡(镇)、村路长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通过“路长制”长效管理的有效落实,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路容路貌明显改善,农村公路洁化、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升,让沿线群众出行更加安全畅通、路域环境更加和谐宜居。具体目标。按照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县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根据我县目前公路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覆盖全县范围内所有公路,建立总路长、县级路长、乡(镇)路长、村级路长四级“路长制”体系。

  (一)总路长: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二)县级路长: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国、省、县道沿养护管理、应急处置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乡(镇)、村路长履职考核。

  (三)乡(镇)路长:辖区内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第一责任人,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四)村级路长: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由建制村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及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处置—督查4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总路长、县级路长、乡(镇)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三)处置:“路长制”巡查中发现问题,各乡(镇)、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各类问题。

  (四)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跟踪落实。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交通局、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各乡(镇)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负责路长制相关协调指导工作。同时,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二)加强公告宣传。在县域内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手机报”以及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道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要全力支持“路长制”运行,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路长制”工作不断完善,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路长制”工作长效推进。

  附件:夏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海鹰(县长)

  副 组 长:马海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杜红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巍华(县交通局局长)

  王 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序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宇峰(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边照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全华(县水利局局长)

  石银祥(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派驻县生态环境局工作组组长)

  丁超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戚萧雨(桑堌乡党委书记)              

  司长虹(业庙乡党委书记)              

  杨 勇(马头镇党委书记)              

  韩新峰(罗庄镇党委书记)              

  马青松(城关镇镇长)       

  吴中原(曹集乡乡长)       

  赵什春(胡桥乡乡长)       

  杨晓辉(郭店镇镇长)       

  王文涛(会亭镇镇长)       

  杜龙斌(中峰乡乡长)       

  吴存良(济阳镇镇长)       

  常 伟(何营乡乡长)       

  吴卫兵(李集镇镇长)       

  姬志强(车站镇镇长)       

  彭晓峰(杨集镇镇长)       

  郭玉娟(王集乡乡长)       

  薛 旗(刘店集乡乡长)               

  董美兰(骆集乡乡长)       

  孙明晓(孔庄乡乡长)       

  杨胜利(韩道口镇镇长)               

  魏 莉(火店镇镇长)       

  祝振志(北岭镇镇长)

  刘 恒(太平镇镇长)       

  朱凤光(歧河乡乡长)       

  程 蒙(郭庄农贸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祁巍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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