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夏政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270001207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0-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文件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2020〕8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进一步加强全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5日



进一步加强全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降低我县孕产妇、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根据(国卫妇幼发〔2018〕9号)和(豫卫办〔2018〕4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省重点民生实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为核心,以提升医疗机构产儿科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努力提升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各乡(镇)督促辖区医疗机构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督促辖区各村委会和村医积极开展备孕咨询指导服务。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实施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实现孕情信息三级(县、乡、村)联网、信息共享互通,确保100%早孕建卡。各乡(镇)组织辖区内孕产妇参加高危筛查,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跟踪随访,确保其到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进行评估,将评估信息及时录入河南省妇幼平台,并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并让孕产妇签字。保障精神障碍孕产妇及其新生儿的生命健康安全,精神障碍孕产妇一律转诊到上一级医院进行集中管理救治。加强新生儿母婴同室查房,识别早产儿等高危新生儿常见病及危重症,及时转诊。出院前对高危新生儿进行全面评估,做好出院指导。

  4.实行包保责任制。各乡(镇)对妊娠风险筛查过的阳性孕妇分别明确一名政府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一名村医进行包保。阳性孕产妇的跟踪随访、包保情况由乡(镇)政府、卫生院及时报县卫健委和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各行政村村医人员负责对阳性孕产妇宣传,动员其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评估并接受专案管理,跟踪掌握被包保人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负责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产妇定期随访,适时追踪高危孕产妇的转归及妊娠结局,直到产后42天访视结束;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对转至院内的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要确定一名责任人。确保高危孕产妇100%随访,100%住院分娩,100%产后访视,100%产后42天到56天健康检查和高危新生儿随访。确保高危孕产妇100%规范管理。

  (二)开展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5.建立救治协调机制。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设立产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院长牵头,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

  6.畅通救治绿色通道。各助产机构要建立和救治中心之间的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遇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确保危重救治网络覆盖所有医疗机构,构建起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各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7.提升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素养。县卫健委加强妇幼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识别和处理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能力,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8.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县卫健委会同县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专家定期组织对全县产、儿科质量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9.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保障母婴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母婴安全措施。每季度对各单位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

  四、部门职责

  县卫健委:统筹协调全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的协调和调度;制定《关于加强全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夏邑县降低孕产妇、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各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导和考核,汇总分析母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按照《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要求,监管辖区内医疗机构,特别是民办医疗机构办医行为;建立夏邑县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应急响应预警机制、高危孕产妇、高危儿、体弱儿筛查和分级管理机制,督促助产机构危重孕产妇救治应急演练,调查处理相关医疗纠纷;完善县乡村三级急救网络建设,加快县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进行督导和评估,加强医疗助产机构产科建设和产科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全县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干预措施。

  县医保局:在政策范围内,对转至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的高危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新生儿在未参保的情况下,一年内可随母亲或父亲报销医疗费用。

  县扶贫办:将母婴安全保障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健康扶贫目标任务,加强调度,督促落实。

  县财政局:为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母婴安全救治经费保障工作。

  县民政局:宣传引导婚前医学检查,告知准备结婚的男女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接受婚育指导,引导其登记前做婚前医学检查。

  县妇联: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倡导和动员孕产妇按时接受孕期健康检查,并住院分娩,推动妇女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依法维护妇女健康权益,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母婴救治工作。

  县广电局: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孕产妇、儿童自我保健意识,积极营造保护母婴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负责辖区“三率一度”的指标控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能,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各乡(镇)、卫生院、村委、村卫生室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对准备怀孕的妇女宣传动员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及时掌握孕情,对首次建册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产妇包保到人,定期随访,适时追踪高危孕产妇的转归及妊娠结局。确保高危孕产妇100%随访,100%住院分娩,100%产后访视,100%产后42天到56天健康检查和高危新生儿随访。

  五、严格督导检查

  县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此项工作专项督导,因医疗机构救治流程不规范、各部门协调不力等导致孕产妇、婴幼儿死亡,将严肃查处,并依据评审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附件:夏邑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夏邑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聂 丽(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郝桂芝(县卫健委主任)

  白凤琴(县妇联主席)

  成 员:罗红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 恒(县卫健委副主任)

  张 薇(县妇联副主席)

  张红军(县医保局副局长)

  王咏梅(县扶贫办副主任)

  刘争艳(县广电局主任科员)

  张彩云(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田领章(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赵铁军(李集镇党委书记)

  郭长杰(火店镇党委书记)

  李七龙(城关镇党委书记)

  曹自然(王集乡党委书记)

  吴中原(曹集乡乡长)

  刘献涛(胡桥乡乡长)

  朱凤光(歧河乡乡长)

  杨晓辉(郭店镇镇长)

  王文涛(会亭镇镇长)

  司长虹(业庙乡乡长)

  杨 勇(马头镇镇长)

  吴卫兵(中峰乡乡长)

  韩新峰(罗庄镇镇长)

  吴存良(济阳镇镇长)

  戚萧雨(桑堌乡乡长)

  张彦杰(何营乡乡长)

  张留宪(车站镇镇长)

  王 楠(杨集镇镇长)

  吴秀芹(刘店集乡乡长)

  班新领(骆集乡乡长)

  彭 嘉(太平镇镇长)

  马青松(孔庄乡乡长)

  姬志强(韩道口镇镇长)

  邵明启(北岭镇镇长)

  程 蒙(郭庄农贸区管委会主任)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郝桂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