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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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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1231000121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2-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文件

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2019〕9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9日

 

夏邑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拓宽投资渠道,通过三年努力,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农村长期、终身从教。

二、建设任务

(一)保障对象。全县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以下简称农村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离家较远教师的居住地与学校之间的具体距离3千米)。

(二)建设途径。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的原则,通过新建渠道解决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根据我县总体需求,需规划建设教师周转宿舍622套。

(三)规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规划要统筹考虑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校舍闲置等情况,按照先改建后新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应具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和符合当地实际的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简单装修,配置必要生活家具。改建项目结合原有校舍建筑面积、结构等实际情况,参照新建标准合理设计,满足教师基本入住条件。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先期可安排1—2名保障对象入住,2022年基本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新建周转宿舍原则上建在学校内,符合学校整体布局规划,满足功能分区要求,不得挤占教学和学生活动功能区域。结合土地资源情况适当集中建设的,覆盖学校的距离原则上控制在3公里以内。

(四)使用管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由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和“周转性”,产权公有,实行动态管理,不得转让、变卖给个人。各乡校对已建成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要加强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保障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做好调配使用工作,确保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入住,防止用作其他用途。按照保障对象条件确定的入住教师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学校与入住教师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使用管理、运行维护按照《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资金投入渠道

1.已申请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25套。

2.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397套,所需资金由县筹措,省级财政给予50%的奖补,省财政可预拨部分奖补资金,最终根据实际验收情况核实拨付。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以及各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推进实施。在充分调研、摸清底数、核准需求的基础上,编制建设规划,抓好工程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教体局负责牵头组织各地科学合理编制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分解到有关乡镇学校;县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指导全县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加快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审批手续。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指导财政部门参与本地规划制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切实做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用地保障、土地供应工作。县住建局等部门负责按照职能指导督促各地推进工程实施。

(三)加强绩效监督。县教体局要做好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做好入住教师审核工作,确保分配使用公平和教师稳定。教体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乡校相应扣减奖补资金,确保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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