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1210000121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夏政文件 |
关于印发夏邑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夏政〔2019〕86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20日
夏邑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2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57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有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现制定夏邑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一、保险品种及开展范围
地方财政补贴特色种植业品种:西瓜、辣椒、白菜。
地方财政补贴特色种植业品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费率
(一)保险责任
特色种植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西瓜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进行,保额按照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及其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等确定。其中,大棚西瓜保险每亩保额2000元,费率为3%,每亩保费60元;陆地西瓜每亩保额1200元,费率为5%,每亩保费60元;辣椒保险每亩保额为1200元,费率为5%,保费为60元;白菜保险每亩保额800元,费率为5%,保费40元。
三、赔偿标准
特色农业保险的不同生长期赔偿标准的设立要符合该保险品种生产物化成本的投入规律。
特色农业保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程度×损失面积×(1-绝对免赔率);
其中,保险西瓜植株移栽后幼苗期、幼苗定瓜期、第一茬西瓜采收期、第二茬西瓜采收期、第三茬西瓜采收期、第四茬西瓜采收期,最高赔偿标准分别为单位保险金额的50%、70%、100%、80%、60%、40%。西瓜保险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10%。
保险辣椒移栽后到初花期、初花后至结青果、结青果至第三又红果期、红果采摘开始赔偿比例分别为50%、70%、90%、100%。
保险白菜按照白菜实际生产周期确定赔偿比例标准。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四、财政补贴保费分担比例及扶贫惠民政策
特色农业保险实行财政保费补贴政策,采取农户自交与财政补贴相结合方式收取,农户自缴33.33%,县财政补贴66.67%,其中贫困户自缴26.67%,县财政补贴73.33%。即西瓜、辣椒保险农户自缴20元/亩,县财政补贴40元/亩,贫困户自缴16元/亩,县财政补贴44元/亩,白菜保险农户自缴纳13元/ 亩,县财政补贴27元/亩。
五、保险经营模式
特色农业保险遵循政府引导的原则、人保财险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农业保险市场,自主经营,分担风险。
六、保险业务操作
为有效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特色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风险预测评估、专家鉴定、防灾防损、理赔发放等方面支持人保财险开展业务,并督促经办机构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各项基础工作。
(一)合规承保
加强承保管控,切实履行说明告知义务,严格坚持投保自愿原则。严禁以各种方式欺骗、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对保险标的数量、权属和识别信息等核心要素据实审核,确保承保信息真实准确、农户知情、愿保尽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绿色理赔
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理赔,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格执行理赔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规范操作基础上,通过优化流程、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等多种有效途径,提高理赔的时效性和精确度。理赔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应在10日内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户,杜绝截留、侵占、挪用农业保险赔款。按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确保大灾之需。
(三)接受监督
高度重视特色农业保险的规范健康发展,不断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督,着力构建农业保险监督体系,定期对农业保险经营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弄虚作假、套取赔款、套取财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侵害参保农民利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七、工作推进
(一)建立特色农业保险组织领导机制
县农业局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我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各职能部门及人保财险夏邑县支公司的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由农业局、人保财险公司牵头,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建特色农业专家库,研究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协调解决特色农业保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特色农业保险风险分担机制
特色农业保险出险频率大、损失程度高,开办此类保险风险极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63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财政年度超赔风险保障机制。
(三)建立特色农业保险贫困户补贴机制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57号)文件精神,由贫困户自行承担个人保费的80%,县财政另承担贫困户个人保费的20%,保障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得到最基本的收益,有效防范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
(四)建立健全防灾防损工作机制
由县农业局、气象局、人保财险公司及各乡镇成立防灾防损工作组,进一步强化防灾减损工作。及时做好灾前防范、灾后抢救工作,降低灾害损失,定期组织农业生产专家开展种植技能培训进乡村,提升农户栽种、培育技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