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917000121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9-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夏政文件 |
关于开展县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夏政〔2019〕73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县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为切实增强市民“不忘国耻、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技术性能,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根据河南省人防办〔2019〕21号文件和商丘市人防办〔2019〕9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定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在县城区组织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
二、鸣放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
三、鸣放内容
警报试鸣信号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ー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试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以上每种警报间隔时间5分钟,共用时30分钟。
四、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县生产、生活秩序不变,各项社会活动照常进行。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19年9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