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430000121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夏政文件 |
关于公布夏邑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夏政〔2019〕42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夏邑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夏邑县第四批县级文物单位名单
2019年4月28日
附 件
夏邑县第四批县级文物单位名单
一、罗庄镇青年庄知青旧居
二、杨集镇张氏祠堂
三、王集乡明代彭氏祠堂
四、中峰乡中峰寺
五、太平镇千佛阁居士林
六、曹集乡玉皇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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