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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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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4080001215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文件

关于印发2019年春季招工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2019〕1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春季招工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春季招工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月28日

 

 

2019年春季招工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夏邑经济快速发展,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根据2019年企业用工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9年春季招工服务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招工服务月活动从2019年1月29日(腊月二十四)开始,2月28日(正月二十四)结束。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我县在外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动员和组织广大富余劳动力到产业集聚区企业务工。通过一个月的宣传、组织和招聘活动,为我县永安纺织、赛琪体育等33家企业招工8180人,切实满足企业春节后生产开工和扩大生产用工需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附后)。

本次招工不再分配具体招工任务,采取以乡镇为主,县教体局、财政局、劳动局、扶贫办、卫计委等职能部门参与,其他县直单位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为保持企业员工稳定,对往年已注册员工,不予注册认定。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县广电部门要开辟招工服务月专题节目,以新闻短片、现场采访、滚动字幕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良好势头,宣传企业发展的良好前景、人文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宣传进城务工人员在子女入学、社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开辟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县人社部门要利用春节前后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好“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同时,依托外出务工人员和贫困劳动力信息档案,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科学搭建劳动者与企业互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努力推动全县广大劳动力转移就业。

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充分利用集会、街区闹市等场所,通过入户宣传、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当地符合条件的劳动力进入产业集聚区务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各用工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下乡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搞好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二)召开招工座谈会。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召开企业员工座谈会和企业老板座谈会,摸清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各乡(镇)分别组织召开在外务工人员座谈会,发布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各企业召开企业年会,介绍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激励员工以工招工。

(三)召开招工动员会。集中召开2019年“春季招工服务月”专项活动启动仪式暨产业集聚区用工招聘会,组织企业设置招工咨询报名处,进行面对面对接。对优秀员工、先进招工单位、优秀企业服务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兑现2018年春季招工奖励政策。各乡(镇)对返乡农民工摸底调查并组织人员参观重点用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生活条件及工资待遇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发动。一是发动各村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的力量,通过入户走访“一对一”对接,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将用工岗位信息送到贫困劳动力手中,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剩余劳动力进入产业集聚区务工。二是发挥劳务中介的作用,通过职业介绍支付劳务补贴,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介绍富余劳动力到产业集聚区企业就业。三是发展校企合作的潜力,通过订单式对接、顶岗实习对接、“工学交替”对接、校企联合培训对接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人才培训与人才使用的有效互动,加快培养适应我县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实现校企双赢。

(二)强化督导。此次招工服务月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要强化督导,确保工作效果。一是要真抓实做,严禁弄虚作假。杜绝随意找人顶任务、充数等现象。二是建立短信通报制度。利用短信平台,每三天通报一次招工进度。三是定期召开调度会。由招工领导组召集,及时通报招工完成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进度落后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四是提倡实行人员派驻制度。凡重点招商项目,招商引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常年进驻企业,帮助企业招工,搞好员工日常管理服务。

(三)严格考核。一是实行员工动态管理。新招员工入厂10天并经企业认可后方可注册。员工进厂6个月后,到厂复核落实,结合银行代发工作清单,予以认定。二是实行薪酬单独管理。新员工入厂工资全部由银行代发,工人在企业工作时间以银行代发工资单为认定依据。凡不实行银行代发工资的企业,入厂人员不予认定。三是由产业集聚区企业联络员逐人见面予以核实。每招收员工20人且务工满6个月,年度大目标加1分;务工10个月招商引资考核按每人完成任务50万元计分;招工200人且务工10个月以上,授予“招工工作特别贡献先进单位”称号;招工单位招收工人务工10个月以上,且完成招工任务200人各奖励5万元;完成招工任务150人各奖励3万元;完成招工任务100人各奖励2万元。同时,实行招工补贴奖励,招工单位所招工人务工10个月以上,每介绍一人给予补贴500元。

 

附件:2019年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需求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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