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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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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290000014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4-0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夏政办〔2023〕41号 所属主题: 夏政办文件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18日


  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活跃县域市场、促进城乡消费提质扩容,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市县的通知》(豫商建〔2022〕24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改造升级1家县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培育1个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每个乡(镇)升级改造或新建1个乡(镇)商贸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新建1个村级新型便民商店,推进快递进村。到2024年底达到基本型标准,争创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到2025年全面完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二、主要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

  1.改造提升或新建乡镇商贸中心。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鼓励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等设施设备。支持县城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业务,通过自建、合作、加盟等方式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带动农村商业的联动节点和网络枢纽,提升乡(镇)对周边农村商业市场的辐射和拉动作用,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进一步融合,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对高品质消费的需求。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优化现有土地、仓储、商业设施,加快建设乡(镇)商业综合超市(体)。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下沉业务,加强数字赋能,拓展消费新场景,探索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至“十四五”末,在具备条件的乡(镇)都要有1个达到增强型标准以上的乡(镇)商贸中心。(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鼓励支持县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拓展乡(镇)业务。支持县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以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便利的枢纽乡(镇)为重点,开展连锁经营业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承担日常生活用品、农资等统一下行配送任务,同时承担农产品上行任务。鼓励1-2家商品类别齐全、企业规模大的商贸连锁企业发展下行业务,在全县范围内设置销售点,满足群众日常消费需求。引导1家配送能力强、企业规模大的物流企业,增加乡(镇)连锁网点,增加物流配送路线和网点,弥补邻近乡(镇)商贸流通企业配送能力不足的短板。(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搭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3.建设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县域内重点物流企业规范配送网络;支持县域内搭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企业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适当设置冷藏冷冻设施及物流配送车辆,提升对乡(镇)和村的辐射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经营网络优势,为乡(镇)和村级终端网点提供日用品、农资统一连锁配送服务。支持邮政部门积极参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整合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资源。到2025年底,建成1个增强型以上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量或快件吞吐量占县域物流总量的30%以上,快递从县到村配送时间不超过2日,实现“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畅通流动,县域内物流配送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建设改造乡村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站点。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商贸流通等下沉网络和服务,以村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站点、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点、便民小超市等为载体,建设改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鼓励邮政、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成熟站点建设前置仓,发展网订店取、自助提货、门店配送、即时配送等末端配送模式。(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探索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鼓励县级快递处理中心、物流网络改造升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五统一”原则,分类分级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在实现日用消费品统一配送的同时,搭载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等;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100%覆盖。支持探索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支持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参与共同配送业务,打造“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重点支持建设县域共配仓储中心,实现电商、邮政、物流、快递、商贸企业共同配送,完善集中仓储、统一分拣和配送等功能;支持整合快递物流企业资源,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共同配送项目。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乡(镇)、村5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6.培育本地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和引导本地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促进服务和渠道下沉,布置一批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支持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建设集采集配中心,开展连锁经营。引导县联通华夏商业联合会、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等技术,强化数字驱动,推动运营模式创新,精准为农服务,加快我县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联通华夏商业联合会、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

  7.提升农村消费服务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的便民生活服务圈建设,拓展乡(镇)商贸中心服务功能和范围,提供餐饮、娱乐、亲子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升级改造农村集贸市场,优化消费和服务环境。加强数字化应用,新建和改造村级便民商店,为村民提供多样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终端便民功能,设立购销网点,销售简易农具、日用品,开展快递收发、生活缴费等综合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8.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依托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巩固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果,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培训、孵化、仓储、配送等作用,推进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摸清本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底数,提供产品品牌、包装设计、营销等服务,通过对接电商平台、市场主体微信小程序、个人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农产品商品化赋能。鼓励邮政部门整合供销、电商、交通、商贸流通等部门资源,实现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支持乡村发挥邮政普遍服务优势,推进村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站点、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等现有网点设施的改造升级。继续拓展站点代收代投、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公共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9.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等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完善分拣、加工、包装、预冷、仓储、分拨等设施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支持车站镇、太平镇、北岭镇、郭店镇、郭庄农贸区、马头镇等乡(镇)围绕食用菌、西瓜、葡萄、蛋鸭、药材等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鼓励、扶持、引导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建设一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及配套共用共享设施设备,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和移动式预冷设施,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新建或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藏保鲜库,完善零售环节冷藏保鲜设备。支持电商平台、供销、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支持鼓励建设生鲜冷链直播基地、冷链物流基地,补齐县域冷链基础设施短板,拓展网络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1.丰富农村消费市场供给。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各类消费品,包括家电、家居、汽车等生活消费品,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支持鼓励电器经销商开展送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道路、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消费助农计划,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2.优化县域文旅消费品质。推动文旅、民俗资源丰富的乡镇商旅文融合发展,打造文旅品牌,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曹集乡彭寨村、太平镇龙港湾景区等打造服务配套设施现代化的乡村旅游休闲区。支持彭雪枫纪念馆打造发展沉浸式红色文化旅游,通过数字化视觉影像、场景再现和全景体验,吸引周边城市居民开展乡村游。(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具体任务

  在完善达到县域商业“基本型”的基础上,争取实现达到县域商业“增强型”商业功能,争创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

  (一)建设内容

  1.在县城新建或升级改造1个县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

  2.在县城建设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县交通运输、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等部门应统一规划,联合建设。(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

  3.每个乡(镇)新建或升级改造1个商贸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

  4.在具备条件的乡(镇)中选取12个乡(镇),均建设或改造1个镇级商贸流通物流快递统仓共配项目。(责任单位:项目所在乡〈镇〉政府。)

  5.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新建1个村级新型便民商店。(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在特色农产品种植和销售集中的乡镇,各建设或升级改造1个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和农产品冷藏保鲜项目。(责任单位:项目所在乡〈镇〉政府。) 

  7.升级太平镇龙港湾景区、曹集乡彭寨村乡村旅游项目;升级彭雪枫纪念馆红色文化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太平镇、孔庄乡、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工作计划

  1.成立组织:成立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夏邑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2.摸底排查:全面深入调研摸底,对全县商贸、物流、仓储、冷藏保鲜、乡村旅游、红色文化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掌握农村商业体系建设第一手资料;制定商业体系建设扶持政策、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限:2024年2月底前完成

  3.制定相关制度:县财政局牵头制定《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支持标准等。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别制定《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明确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周期、监督、验收、问题整改等。

  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限:2024年2月底前完成

  4.征集项目申请资金:由各乡(镇)、相关单位推荐项目,建立县级项目库。各乡(镇)、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发布项目征集信息,在本区域内征集项目,并上报县商业体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统一上报申请项目资金。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成立监督管理小组,对各乡(镇)、相关单位项目申报、资金管理、问题整改等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问题整改。加强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政务公开专栏,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限:2024年3月底前完成

  5.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五个方向。项目实施以购买服务类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形式选择,择优遴选项目承办单位,并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既要重视项目建设,更要重视项目后期运营和帮扶实效。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限:2024年5月底前完成

  (三)年度任务分解

  1.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底前工作任务:根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广泛宣传,组织人员全面深入调研摸底,对全县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物流建设、商业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掌握农村商业体系建设第一手资料;征集整理项目资料,建立县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库,遴选上报项目,申请专项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形式选择,择优遴选项目承办单位,统筹进行项目建设。

  2.2024年建设任务:建设或升级改造1个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或升级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或升级改造23个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完成8个乡(镇)冷藏保鲜仓储项目、建设或升级改造450个村级商业便民商店、完成8个镇级末端物流升级改造及资源整合,完成一批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升级改造、完成邮政快递统仓共配项目升级改造、1个商贸流通集采平台、2个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升级改造、完成6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孵化培育1家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启动升级太平镇龙港湾景区、曹集乡彭寨村乡村旅游项目和彭雪枫纪念馆红色文化旅游项目。

  3.2025年建设任务:建设或升级改造2个乡(镇)商贸中心项目、4个乡(镇)冷链保鲜仓储项目、279个村级商业网点升级改造、4个镇级末端物流升级改造及资源整合,6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成升级太平镇龙港湾景区、曹集乡彭寨村乡村旅游项目和彭雪枫纪念馆红色文化旅游项目。

  2025年年底前,实现县域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乡(镇)商贸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县域物流快递共同配送率、农村电商服务覆盖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覆盖率及标准化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覆盖率均达到100%。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县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负责商业体系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督查考评、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政策合力,统筹推进全县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二)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结合《工作方案》列出的建设方向,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将上级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既有资金政策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引导性、支持性作用,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三)建立日常监督机制

  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机制,调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日常指导及监管。积极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确保项目全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一方面,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资金使用采取合适的方式对外公开。另一方面建立项目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五)强化督导考核

  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考核体系,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在业绩考核中予以重点支持。强化全过程督导考核和跟踪问效问责,坚持沉到底、巡得勤,紧抓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督导工作“不走样”“不缩水”。此项工作列入全县年度大目标考核。

  (六)组织验收总结

  在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涉及部门及乡(镇)政府要认真收集项目资料,及时对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准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各成员部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承办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查审核,做好项目自查和总结,确保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附件: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夏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昊(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崔咏春(副县长)

  贺光勤(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杜红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武剑(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曹自然(县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林金华(县统战部副部长、县联通华夏商业联合会筹备组办公室主任)  

  赵铁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骆松枫(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常 征(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刘海涛(县财政局局长)

  毛志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文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全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海霞(县商务局局长)

  彭 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金安(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 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张留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秀超(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 涛(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何平鑫(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主任)

  申爱军(县税务局局长)

  张 琰(中国邮政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陆亚军(中国移动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郭洪波(中国联通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李佳晋(中国电信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何卫东(中国人民银行夏邑县支行行长)

  赵建标(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战峰(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保障中心,何平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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