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夏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我县创建了市级卫生县城。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将继续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作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的先决条件,为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我县亟待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需县政府出台《夏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助推健康夏邑建设。
二、起草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后,党和国家对健康中国建设持续加力,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涉及卫生健康的标准要求不断进行修订和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日趋严格。依据2009年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印发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和2020年出台的《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以及《夏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对病媒生物的概念、应坚持的原则、社会的责任、履行职责的部门、经费和预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进行了说明。
(二)预防控制
对各单位、居民住宅区、重点场所预防控制的范围,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孳生采取的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说明。
(三)监督检查
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监管部门和职责。
(四)表彰奖励
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给予表扬的几种情况。
第五章附则
明确了办法施行的时间。
终审:李子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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