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夏邑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公交路发〔2015〕7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39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了《夏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制定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2021年,我县将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通过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路域环境、健全服务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推进我县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领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公交路发〔2015〕73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39号);
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3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的主体为县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范围为省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县道、乡道、村道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方面相关内容。围绕创建内容,对各乡镇和政府相关单位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建设各项目标。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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