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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 00:03: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22号,2021年我省补贴发放工作暂按《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豫农财务〔2019〕7号)文件执行,为做好今年我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以2014年农业三项补贴为基础,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属于普惠制,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到农户。

  三、补贴对象

  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四、补贴面积界定

  以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乡镇、村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助。

  五、工作流程

  村组登记初核→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乡镇上报等流程。

  1、村组登记初核。各乡镇及农贸区要结合实际,如实登记。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村委会负责对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联系方式、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乡村两级公示。严格执行“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到各村公示分户补贴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补贴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村委会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4、补贴资金发放。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金融部门,金融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折(卡)通”账户中。

  六、严肃工作纪律

  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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