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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夏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10 17:44: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建立健全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切实加强标前、标中、标后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遏制违规招投标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台新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管办法尤为必要。

  《通知》的出台,一方面将有利于我县提高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法治化水平,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追究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将有利于我县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二、《通知》制订的基本思路

  (一)突出问题导向,实现招标投标监管更加精准、规范和高效。防止我县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出台相关规定。

  (二)实现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通知》涵盖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前期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公告、招标过程、结算付款等环节,实现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

  (三)征求意见,实现文件具有可操作性。起草期间,征求审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保《通知》严谨、科学和可操作性。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共八项。从内容上讲,大体上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严格规范招标相关责任人行为。一是严格规范招标人行为,要求招标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方式组织项目招标;二是严格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法公正履行招标代理职责;三是严格规范投标人行为,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投标;四是严格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评标专家要客观公正进行评标。

  (二)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管。一是加强招标投标自查自纠,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招标文件抽查检查,监管部门要加强招标文件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立即改正;三是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监管部门要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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