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080000388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 |
中共夏邑县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夏邑县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夏邑县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夏邑县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夏邑县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乡科级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根据授权,承办县委协助市委干部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安置事宜。
(三)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整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县选拔任用干部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农村党支部书记的调训、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基层党委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全面掌握我县人才情况,参与研究制订有关人才政策,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做好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宏观指导全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具体做好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参照相关政策的制定、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县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监督室、党员发展教育科、人才办、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本决算为汇总决算,内设机构均没有单独设置账户。单位人员编制共计20名,其中,行政、参公及工勤编制20人;在职职工21人,离退休人员0人。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二级机构1个,纳入夏邑县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夏邑县县委组织部单位本级
2、夏邑县电化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夏邑县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8万元,较2017年198.93万元增加57.8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2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8万元,较2017年198.93万元增加57.87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底工资调标,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险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8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共夏邑县县委组织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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