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08000039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 |
夏邑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夏邑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夏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拟订有关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落实优抚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上报、褒扬烈士,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下简称军休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落实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县(区)救助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等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全县的婚姻登记工作,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政局设5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民政股、优抚安置股、社会救助股5、信访监察股。单位人员编制共计133名,其中,行政、参公及工勤编制16人;在职职工85人,离退休人员112人。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二级机构7个,纳入夏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夏邑县民政局本级、福利院、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地名勘界办公室、婚姻登记处、彭雪枫将军纪念馆、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夏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8.9万元,较2017年137.7万元增加351.2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488.9万元,较2017年137.7万元增加351.2万元。2018年预算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新的调资政策在2018年纳入年初预算,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养老保险等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项目资金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6.6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夏邑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夏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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