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220000109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关于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2年版)》标准,经自查自评,我县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达标。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县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县食安办反映,邮箱:xyspaqbgs@163.com。
夏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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