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8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管 |
关于夏邑县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 评价与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补报第六批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 验收及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复审材料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县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3年版),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自查,经自查自评,我县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达标。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县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县食安办反映,邮箱:xyspaqbgs@163.com。
夏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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