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01000124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夏政办文件 |
关于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系的通知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构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防范责任体系,推进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发〔2012〕165号)文件要求,决定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录取大学生或在校大学生解决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信用助学贷款。为切实做好贷款办理和贷后管理工作,县乡村三级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精准实施,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应贷尽贷,确保到期贷款及时回收,避免出现逾期现象。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县乡村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作,各尽所能,进一步整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资源,跟踪了解借款学生及家庭状况的变化,加强助学贷款申办和还款政策宣传,做好贷款本息催收,形成贷得出、收得回的良好局面。在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中,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提供年度应付本息学生及贷款逾期学生详细资料和贷后监控;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逾期学生告知还款事项并配合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督促其还贷。各单位要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信息及时通报。
三、建立问责和奖惩机制
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懒政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控制为零的乡村,适当增加该区域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人数比例;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率(当年违约本息/当年应还本息)较高的乡(镇),核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限额,直至停止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加大宣传,把握节点
加大宣传引导,让学生和家长熟知贷款申请审批程序和还款流程,明确违约责任和后果。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及家长的诚信意识。要在每年7月和11月贷款办理、本息催收等时间节点,深入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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