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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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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929000124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办文件

关于促进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办〔2022〕8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利用我县农作物秸秆优势,推动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推进肉牛肉羊生产发展五年行动方案》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秸秆变肉换奶、农民收入增加、消费结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使肉牛产业发展成我县农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肉牛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变废为宝、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龙头带动。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行“户繁、企育、龙头带动”和“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发展活力。

  ——坚持链式发展。围绕牛源不足、上下游联结不紧等发展短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化,实现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2025年全县力争实现饲养肉牛奶牛10万头以上,牛肉产量1.8万吨以上,产值11亿元以上;建设规模养殖场(包括饲养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场)83个,其中1000个畜位以上的养殖示范园区4个,500-999个畜位的大型规模场9个,规模养殖占比60%以上;新建肉牛屠宰加工储存企业1家,全县加工储存能力10万吨以上;创建肉牛养殖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18个,示范户8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规模养殖提升行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优质草畜提升项目资金,建设一批高标准、规范化、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肉牛奶牛产业示范园区和大型规模化标准化养牛场。对新建标准化肉牛畜位500个以上、奶牛畜位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力争到2025年肉牛规模养殖占比40%以上。

  (二)实施创建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行动。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路径,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利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推进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力争到2025年全县创建6个肉牛集群化和标准化养殖示范乡(镇)、18个肉牛养殖示范村、80个肉牛养殖示范户,示范带动全县肉牛养殖优质、高效、生态农牧循环发展。

  (三)实施母牛扩群增倍行动。进一步扩大基础母牛饲养量,提高肉牛产能,扶持建设肉牛繁育场,鼓励育肥场与繁育场(户)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牛源供给渠道。对存栏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支持,扶持规模肉牛场引进良种母牛,推广应用先进繁育技术。力争到2025年全县培育40户以上存栏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确保良种肉牛饲养覆盖率达80%以上。

  (四)实施粮改饲行动。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推进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按照以养定种、种养平衡的原则,扩大饲用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对收贮全株青贮玉米的养牛场(户),按每吨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实施屠宰加工增效行动。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发展肉牛屠宰精深加工,提高市场竞争力。新建肉牛屠宰加工企业享受县招商引资用地、用工、用水、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力争到2025年建成1家肉牛屠宰加工储存企业,全县年加工储存能力达10万吨以上。

  (六)实施龙头企业培优行动。创建一批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肉牛产业强镇,促进融合发展。挖掘龙头企业潜力,引导企业改制升级,鼓励规模养牛场开展种养加销一体化经营,力争到2025年培育1家肉牛奶牛市级(省级)龙头产业化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夏邑县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畜牧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肉牛奶牛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用地支持保障。为切实保障肉牛奶牛养殖场用地需求,充分发挥设施农用地作用,推动肉牛奶牛养殖合理布局。凡新建肉牛畜位500个以上、奶牛畜位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可在已调整好的养殖用地范围内优先选址。

  (三)资金扶持保障。支持养殖场(户)利用小额贷款发展肉牛奶牛养殖,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向肉牛奶牛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肉牛奶牛养殖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加快完善保险政策,将奶牛、基础母牛、育肥牛、犊牛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鼓励现代农业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等涉农引导基金,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

  (四)技术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快落实畜禽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确保畜牧业技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肉牛奶牛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1.夏邑县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组名单

  2.创建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标准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夏邑县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组

  名单

  组 长:李 昊(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肖 巍(副县长)

  成 员:赵铁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常 征(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刘海涛(县财政局局长)

  王 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银祥(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序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淑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从波涛(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张留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存永(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徐存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创建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标准

  一、养牛示范乡(镇)标准

  肉牛奶牛存栏5000头以上且完成创建示范村5个以上、示范户20户以上。

  二、养牛示范村标准

  建有标准化规范化肉牛奶牛养殖场(户)且全村存栏200头以上。

  三、养牛示范户标准

  牛舍整洁卫生、布局合理,肉牛奶牛存栏50头以上或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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