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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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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819000121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8-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夏政文件

关于印发夏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政〔2019〕59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7月15日


夏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2019年6月10前,根据建成的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在我县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2019年6月底前,全面优化再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流程,确保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12月底前,围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达到我市县级先进水平,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形成科学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推行“四个统一”

  (一)统一审批流程

  1.合理划分工程类别。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细分为7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公路工程类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公路工程类项目原则上按四个阶段办理;社会投资类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原则上按后三个阶段为主整合办理环节;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包括工业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为最大化提升各类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将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细分为“新、改、扩”三类审批流程,其中新建项目应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改建、扩建项目(指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功能等),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基本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审批阶段。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划拨决定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等,立足于“做全”规划设计条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立足于“做深”设计方案。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涵盖消防、人防、卫生、水务、抗震、气象等行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立足于“做细”施工方案。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部门的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立足于“做优”工程质量。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实施。

  3.强化并联审批。“一家牵头”提供综合服务。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依次发证、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首个审批阶段前,一次性明确建设条件和审批方式,明确管理指标要求,细化涉及风貌保护、基础设施保护、安全保护项目特别论证的标准、程序和路径。被征询部门的建设条件、审批要求,一并纳入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实现“一次征询、一文告知”。意见征询反馈中明确参与内部协作的,该审批事项的发证部门征求协作部门意见,协作部门不再进行单独审批。

  县住建局牵头制定各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图,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公路类工程项目、县水利局负责水利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

  4.精减审批事项。对政府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于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相关审批手续及易地建设费缴纳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取消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

  5.合并审批事项。整合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进行,在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方案后,转变为政府内部事项,由审批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设计方案;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应当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联办理,与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合并办理;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并联办理划拨土地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合并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在土地供应前完成即可;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并入“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审查备案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

  6.实行“联合审验”。县住建局牵头深化多图联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经认定的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其中的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专项设计(超限高层除外)等事项进行统一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视作审批部门意见;深化“多验合一”,将多部门串联式验收转变为集中并联式验收,建设单位一口申请全部验收事项,各专业事项完成后由主管部门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推行“多测合一”,整合各类测量规范,统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测绘、房产面积测算、土地勘测的技术标准;对于竣工验收事项涉及的测量工作及产权登记手续涉及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7.推进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对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逐步实现区域评估全覆盖。取消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中工业项目、小型项目的各类评估,改为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将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由串联分散办理调整为并联集中办理,推行“多评合一”。

  8.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手续提前到项目开工前办理,在项目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9.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办理”。县发改委结合诚信管理规定,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及事项清单,审批部门可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承诺和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审批事项,可以容缺办理的,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预审意见直接转换为审批手续。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一个平台”全程线上审批。根据全市统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覆盖各有关部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包含统一受理、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统计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以应用为导向,打破“信息孤岛”,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等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双向传送。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面梳理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如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完成“一张蓝图”主要空间规划数据整合,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按照“服务窗口集成化、服务流程一站式、服务平台一网通”的要求,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相关服务窗口,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同时,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从优流程、减要件、压时限、提效率入手,精简报装手续,规范收费行为,各项专营设施与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竣工验收后限时办理接入事宜。县财政局会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立综合收费窗口,制定统一表格,统一收取相关行政事业费用,各部门不再另行收取。

  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由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负责审批的各相关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加快地方性法规和标准性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统一监管方式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2.建立信用核查机制。县发改委负责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信用信息平台核查机制,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纳入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商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同时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以“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模式,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我县成立夏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协调推进改革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马上办抓落实”推进工作机制的要求,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内容,明确相关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确立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工作统筹和协同配合,积极建立协同机制,主动沟通联系,加强业务对接,及时解决问题,统筹推进工作,确保改革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三)开展监督检查。要把督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充分发挥“利器”作用,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有关部门落实《方案》情况和改革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县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审批服务进行系统评估,真实反映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意见、感受,确保改革始终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评估结果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


  附件1:夏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附件2:夏邑县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审批及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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