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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第四届夏邑县县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来源: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7 17:33: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全面提升我县质量竞争力,根据《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县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夏政【2017】79号)和《夏邑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展第四届夏邑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四届夏邑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全县制造业、农业、工程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组织。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夏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可优先参与评选。

  2、质量领先。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形成特色鲜明、科学先进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3、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本行政区域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形成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显著,对所在区域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品牌优势突出,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社会贡献、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效益突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本行政区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6、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不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或者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三、评审标准

  夏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夏邑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审程序

  1、公告。夏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第四届夏邑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公告或者通知。

  2、申报。凡符合夏邑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夏邑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向夏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申报。

  2、受理。夏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形成县长质量奖受理名单,报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将受理或不予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组织。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县长质量评审标准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排序,形成县长质量奖候选名单。

  4、公示。经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对候选名单进行审议,提出第四届夏邑县县长质量奖拟奖名单,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5、表彰。对通过公示的拟奖名单,由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通过后由夏邑县人民政府发文表彰,并向获奖组织颁发县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项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有意愿参加评选的组织可到县质量强县领导组办公室领取《夏邑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或电话联系后通过电子邮箱传递,按要求填报。申报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

  地址:夏邑县北三环中段路北

  联系人:秦寒松   杨东普

  联系电话:0370-6100391

  夏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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